摘要本文以理學在宋代家具的體現(xiàn)為啟示,從哲學的角度分析了宋代理學的發(fā)展,闡明了宋代理學對宋代藝術的影響,進而闡述了宋代理學觀念在宋代家具中的體現(xiàn),并從格物致用、理性、禮教化等幾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論述,指出研究宋代家具中的宋代理學觀念具有現(xiàn)實意義。
關鍵詞:宋代理學 宋代家具 格物致用 理性 禮教化
中圖分類號:I525.3 文獻標識碼:A
宋代,文化精神開始由張揚走向內斂,儒家思想進一步條理化、正規(guī)化,于是產生了宋代理學這樣的儒家哲學思想,使得整個宋代彌漫著一種探究事理,冷靜反思、理智總結的思潮。與之呼應相隨,宋代理學觀念在宋代家具中也有充分的體現(xiàn)。
一 宋代理學的概述
“理學”是宋代出現(xiàn)的一種新的社會思潮,是在當時民族矛盾尖銳、階級關系變化、經濟文化發(fā)達的社會背景下,根據改造與重塑儒學的意識形態(tài)需要而產生的。因此宋代理學實際上是儒學發(fā)展的最高形態(tài),它以儒家思想為本體,汲取佛學尤其是禪宗所講的”明心見性”和道教中關于“天人合一”等宇宙觀的一些思想養(yǎng)料以豐富儒學理論,宋代理學流派甚多,以程氏兄弟和朱熹影響最大,后世常稱宋代理學為“程朱理學”。宋代理學家二程和朱熹認為:理學,以“理”為根本�!袄怼笔怯篮愦嬖�、無所不包的,先有“理”,然后產生萬物,而又統(tǒng)轄萬物。理學應當遵循“窮理以致其知”和“理一分殊”的主張。他們認為理學的核心在于“存天理,去人欲”。方法便是要在“致知”方面用力。“致知”在于“格物”,即“物而窮其理,窮理以故其知”。若能將宇宙萬物的“理”一一研究,窮盡心力持之以恒,就會體會到天地萬物的理。只是一個理,而分開來,每個事物都各自有一個理,千差萬殊的事物都是那個理的一一體現(xiàn)即“理一分殊”。從而達到一種萬物之理皆在吾性中的境地,筆者認為理學中所謂“理”與現(xiàn)代科學中的“規(guī)律”有很多近似點,應該都是指事物的客觀的自然規(guī)律。理學家認為在自然、社會、人生以至人類歷史上,凡是真的、善的、美的、正的、光明的,都是“天理”、 “理之自然”是符合正確發(fā)展規(guī)律的,是應當盡全力研究其本質規(guī)律并當遵循和認真領悟的,筆者認為本文中還可以看作是對理性思維或行為的提倡;反之,凡是違背“天理”的,就是“人欲”;屬于該去之列。至于什么是“人欲”,理學認為須根據“天理”來定。即“天理”的對立面。因此筆者認為在本文中,“人欲”理解為感性的思想或行為更為合適。
二 宋代理學對宋代藝術的影響
隨著宋代理學觀念日趨成熟與完善,理學中的“格物致知”、“理一分殊”的見解在宋代的藝術創(chuàng)作過程中影響深刻�?v觀宋代文化藝術的演進與發(fā)展,恰恰是與宋代理學的演進發(fā)展并行而趨的。眾所周知宋代文化藝術在史冊中具有很高的地位和成就,而“理學”作為一種宋代主導地位的官方哲學,其思想體系必將滲透、影響于作為文化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藝術領域,而在理學“格物致知”思想指導的前提下,宋代藝術整體風貌傾向于真實而精致的藝術表現(xiàn),極其注重深入事物進行細致觀察和理性的分析,提倡塑造寫實、生動的藝術形象,追求一種平淡簡潔,講求秩序與規(guī)律的美。所以在宋人的藝術創(chuàng)作中,無論人物、花鳥、山水、樓臺等,其研究觀察事物之深入,表現(xiàn)之精確,確是前無古人的。如王居正《紡車圖》、張擇端《清明上河圖》、蘇漢臣《秋庭戲嬰圖》等等無不是極為注重“格物致知”。而且筆者個人認為,對于這些藝術作品來說,格物不僅到了致“知”,更是到了致“用”的地步。因此,就筆者看來,宋代的文化特征是充滿了對“天理”務實深微的追求和再現(xiàn),提倡一種平淡簡約寫實的理性美,同時也強調對秩序和穩(wěn)定的向往。
三 理學觀念在宋代家具中的體現(xiàn)
如前文說述,宋代理學將中國藝術遵從理性的傳統(tǒng)推到了頂點,在這種深受理學影響的藝術思想支配下,宋代整體的社會審美觀也發(fā)生了相應變化。追求天理;崇尚簡約理性以及穩(wěn)定有序的觀念在宋代家具的藝術精神內涵和工藝創(chuàng)新中上也得到了最為充分的展示。對于理學觀念在宋代家具的體現(xiàn),筆者嘗試著從格物致“用”,追求理性美,講求禮節(jié)等幾方面傾向進行分析。
格物致“用”傾向:宋代人對于家居生活有著極高品位和要求,而格物致知的精神不僅影響到宋代藝術作品,而且延伸到生活各個方面和不同層面,使得宋人對于人們日常生活起居離不開的家具也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將研究結果引用于家具的設計和制作中,并取得了革命性的的發(fā)展,使得宋代家具有了劃時代意義。在理學格物致知并致用的影響下,宋代家具完成了更符合人類工程學的垂足而坐的家具革命,使得高坐的生活方式開始在中國深入人心而流行開來,筆者跟人認為,變革是以椅子的創(chuàng)新和普及為中心的,并由此引發(fā)了一系列的連鎖反應。椅子的普及與創(chuàng)新,究其原因應該與理學的興盛和格物致知用有極為重要的關系,筆者曾研究過宋代的禪宗與私家園林,發(fā)現(xiàn)由于理學中大量吸收了禪宗思想,禪宗中盤膝打坐,盤膝參禪等修行方式被廣大宋代士人所接受。宋代文人的生活方式由此也發(fā)生了改變。因而,筆者大膽推測,宋代的椅子應該是而為了順應這種新的參禪悟道的生活方式的改變,同時很大程度受到佛教中,以胡床為前身的禪椅的啟示,由極具格物之用精神的文人雅士及能工巧匠的不斷探索和實驗下,以滿足人的使用功能為目標而產生的。例如《五山十剎圖》中所繪徑山方丈椅,就是一種宋式圈椅,方丈椅的椅背搭腦和扶手連成一個彎曲整體,椅座面為較為寬大的矩形安裝在椅座框架上,圈椅的椅背做成了與人體脊椎相適的“S”型曲線,并與座面形成一定的傾角,人坐在椅子上,后背與靠背有較大的接觸面,韌帶和肌肉就可以得到充分的休息,整體結構不僅適用于垂足而坐,而且便于修行者盤膝打坐,不僅符合人體工程學,而且體現(xiàn)出理學中禪宗生活方式對宋代椅子的影響。椅子的產生,由于其合理性與舒適性,很快被世人接受,并進行進一步探索,發(fā)展出諸如高靠背椅、低靠背椅、燈掛椅、四出頭扶手椅等等不同的形式。由于高坐椅子的普及,格物致用再次發(fā)揮力量,相應的高足桌案,高足床榻隨之而出。因此筆者認為,正是椅子的普及引發(fā)了中國人由席地而坐向垂足而坐的演化,而此后室內活動及室內陳設一改以低型床榻為中心的傳統(tǒng),轉而以高型椅具和桌案為中心。家具的種類和形制也發(fā)生相應改變,于是按不同居室家具的功能差異化的要求,賦予廳堂、書房、寢室、廚房等不同空間特定的家具。桌、椅、案、榻、柜、箱、櫥、凳、墩,以及架、臺、屏風等等應運而生,并由此相應地引起室內陳設的變化。由于在室內的視角發(fā)生了變化,需要出現(xiàn)新的陳設方式,宋代士人通過硯臺、筆架等文房器具以及香爐、賞石、花瓶等工藝品在高型家具上陳設,營造出濃濃的文化氛圍,創(chuàng)造出承續(xù)近千年的理學室內風格。而這一切,都離不開格物致用的精神。
追求理性美的傾向:正如前文所述,由于宋代理學影響,平淡簡約,質樸優(yōu)雅的理性美成為審美主導,“平淡之味”、“含蓄之意”、“拙實之格”等等成為藝術境界和審美理想的內涵。在理學影響下,宋代家具形成了追求樸質、清淡的理性美的傾向。從宋代的大量繪畫,壁畫及出土實物中看可見到的家具來看,宋代家具的簡約程度,已達到無以復減,減之即毀的地步,從而體現(xiàn)宋人以節(jié)儉質樸、簡潔素雅的審美觀念。絕大部分宋代家具都呈現(xiàn)出一種極其方正簡約的結構,多以直線部件和流暢的曲線結構交結而成,外型簡潔剛直而不失優(yōu)。線是宋代家具造型的重要元素之一。筆者認為,宋代家具吸收了中國畫用線的傳統(tǒng),善于運用線條的起伏變化和經過嚴謹推敲的精致架構組成優(yōu)美的比例,來體現(xiàn)家具的樸質美、自然美。宋代家具在裝飾上也表現(xiàn)出極其素雅的理性風格,大多家具造型沒有大面積的雕飾,只是在局部加以裝飾,求其畫龍點睛的效果,宋代家具的裝飾特點之一就是對于腿部的裝飾,桌椅腿部變化最多。對桌腿部用心裝飾,花樣很多,線條流暢舒展,簡潔優(yōu)雅。例如故宮博物館藏有的宋徽宗趙估作品《聽琴圖》中,琴桌與香幾都是簡潔的線面、香幾的桌腿上端與幾面的交角處有牙條和牙頭,這是是宋代最流行最普遍的裝飾式樣,局部點綴的裝飾使簡潔的家具造型顯得典雅秀氣。
禮教化的傾向:在儒學復興與理學構建的整個過程中,對中國文化包括藝術最緊要的影響之一,便是在新的哲學倫理基礎上重建傳統(tǒng)禮治秩序。因此,“禮”也便成為宋代理學文化的核心�!岸Y”作為一把尺子規(guī)范著人們的家居生活的行動與思想,因此宋代家具其內涵除了自然、閑適、含蓄、文雅外,還特別講求秩序和穩(wěn)定,即合乎禮儀,所欣賞的是一種工整而規(guī)范的美,筆者認為,這種禮教化傾向直接影響了宋代乃至明清家具的布局組合及設計理念上,并一直被后來的明清家具所繼承和發(fā)展。首先,宋代家具在陳設布局上非常重視對秩序和穩(wěn)定感的追求。明確的秩序感即是通過家具的布局來明確表示尊卑、貴賤、長幼、親疏等地位,區(qū)分輩份、年齡、性別等差別,讓空間布局、家具配置為倫理秩序觀念所支配。其表現(xiàn)是強調家具布局的嚴整性,強調軸線的作用:主要空間和主要家具大都位于軸線之上。次要空間和次要家具則依次分列至兩側。筆者通過對很多宋代畫作的研究還發(fā)現(xiàn)這樣的特點,宋代家具布局在強調秩序的同時也形成了室內的對稱構圖,并形成由少(主家具)到多(次家具)的序列,形成了極其穩(wěn)定的正梯形或矩形結構,凸顯禮儀秩序的穩(wěn)定和難于逾越。其次,家具之間的組合搭配要求配套并具有規(guī)范性,從很多資料中不難發(fā)現(xiàn)家具之間都有固定并具有一定規(guī)律的組合關系。如《清明上河圖》大量的桌案椅凳,《韓熙載夜宴圖》《宮樂圖》、《春燕圖》、《蠶織圖》等所反應的桌案椅凳之間的關系都說明了宋代己經大量使用組合配套的系列家具。有些家具在設計上還應用了造型、圖案、紋飾、材質等相統(tǒng)一的手法,呈現(xiàn)出配套化,規(guī)范化的趨勢。第三,宋代家具結構都是超穩(wěn)定結構,力求“百年不倒”,花紋再活潑,雕刻再繁雜,都是在一個穩(wěn)定的結構內發(fā)揮,而不是漫無目的地張揚個性,在制作中,宋代家具的用料,從最粗的地方到最細的部位,粗細變化井然有序,絲毫沒有對比過于強烈,或者變化過于劇烈的地方,猶如一首和諧而又富有節(jié)奏的詩歌,按照一定的韻律逐漸變化,充分體現(xiàn)了理學中禮教所追求的“君臣父子”的秩序感和穩(wěn)定感。筆者認為,但過多的規(guī)范和保守的禮教意識也制約了宋代家具的發(fā)展,使其顯得理智有余而熱情奔放不足。這也是現(xiàn)代設計師借鑒宋代家具時應注意的問題之一。
四 宋代家具的理學觀對現(xiàn)代家具設計的啟示
總之,宋代家具是中國古典家具成就的高峰,宋代儒家理學始終貫穿宋代家具發(fā)展的始末,宋代家具設計的理念源自于此,其設計所體現(xiàn)出的的精微內斂、清淡簡約、工整規(guī)范也正是理學的精華所在。這種理學文化精神直接影響了后代家具造型和設計,通過對宋代家具中體現(xiàn)出的理學觀念的研究,對其有意的部分如注重格物之用,重視家具實用性的態(tài)度;崇尚簡約的理性美,對穩(wěn)定與規(guī)范的追求的理學精神等等分析利用,可以作為有益的啟示,幫助設計師們設計出務實深微、清逸素雅、充滿文人理性氣息的現(xiàn)代家具。
參考文獻:
[1] 許東松:《中國家具文化》,河北美術出版社,2002年版。
[2] 黃受安、段福得:《中國古代九大思想學派集要》,解放軍出版社,2004年版。
[3] 張彬淵、陳于書:《“五山十剎圖”徑山僧堂椅的研究》,《家具》,2001年第3期。
[4] 陶立等:《中國家具史圖說》,湖北美術出版社,2001年版。
[5] 田自秉:《中國工藝美術史》,知識出版社,1985年版。
[6] 鄭蘇淮:《宋代理學的興起對中國美學形態(tài)的影響》,《江西社會科學》,2006年第11期。
[7] 蔡如君:《宋元家居及裝飾研究》,南京理工大學學位論文,2007年。
[8] 趙古惠、郭厚安:《中國儒學史》,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9] 漆俠:《宋學的發(fā)展和演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作者簡介:宋繼東,男,1976—,河南開封人,碩士,講師,研究方向:藝術設計,工作單位:河南大學藝術學院。
關鍵詞:宋代理學 宋代家具 格物致用 理性 禮教化
中圖分類號:I525.3 文獻標識碼:A
宋代,文化精神開始由張揚走向內斂,儒家思想進一步條理化、正規(guī)化,于是產生了宋代理學這樣的儒家哲學思想,使得整個宋代彌漫著一種探究事理,冷靜反思、理智總結的思潮。與之呼應相隨,宋代理學觀念在宋代家具中也有充分的體現(xiàn)。
一 宋代理學的概述
“理學”是宋代出現(xiàn)的一種新的社會思潮,是在當時民族矛盾尖銳、階級關系變化、經濟文化發(fā)達的社會背景下,根據改造與重塑儒學的意識形態(tài)需要而產生的。因此宋代理學實際上是儒學發(fā)展的最高形態(tài),它以儒家思想為本體,汲取佛學尤其是禪宗所講的”明心見性”和道教中關于“天人合一”等宇宙觀的一些思想養(yǎng)料以豐富儒學理論,宋代理學流派甚多,以程氏兄弟和朱熹影響最大,后世常稱宋代理學為“程朱理學”。宋代理學家二程和朱熹認為:理學,以“理”為根本�!袄怼笔怯篮愦嬖�、無所不包的,先有“理”,然后產生萬物,而又統(tǒng)轄萬物。理學應當遵循“窮理以致其知”和“理一分殊”的主張。他們認為理學的核心在于“存天理,去人欲”。方法便是要在“致知”方面用力。“致知”在于“格物”,即“物而窮其理,窮理以故其知”。若能將宇宙萬物的“理”一一研究,窮盡心力持之以恒,就會體會到天地萬物的理。只是一個理,而分開來,每個事物都各自有一個理,千差萬殊的事物都是那個理的一一體現(xiàn)即“理一分殊”。從而達到一種萬物之理皆在吾性中的境地,筆者認為理學中所謂“理”與現(xiàn)代科學中的“規(guī)律”有很多近似點,應該都是指事物的客觀的自然規(guī)律。理學家認為在自然、社會、人生以至人類歷史上,凡是真的、善的、美的、正的、光明的,都是“天理”、 “理之自然”是符合正確發(fā)展規(guī)律的,是應當盡全力研究其本質規(guī)律并當遵循和認真領悟的,筆者認為本文中還可以看作是對理性思維或行為的提倡;反之,凡是違背“天理”的,就是“人欲”;屬于該去之列。至于什么是“人欲”,理學認為須根據“天理”來定。即“天理”的對立面。因此筆者認為在本文中,“人欲”理解為感性的思想或行為更為合適。
二 宋代理學對宋代藝術的影響
隨著宋代理學觀念日趨成熟與完善,理學中的“格物致知”、“理一分殊”的見解在宋代的藝術創(chuàng)作過程中影響深刻�?v觀宋代文化藝術的演進與發(fā)展,恰恰是與宋代理學的演進發(fā)展并行而趨的。眾所周知宋代文化藝術在史冊中具有很高的地位和成就,而“理學”作為一種宋代主導地位的官方哲學,其思想體系必將滲透、影響于作為文化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藝術領域,而在理學“格物致知”思想指導的前提下,宋代藝術整體風貌傾向于真實而精致的藝術表現(xiàn),極其注重深入事物進行細致觀察和理性的分析,提倡塑造寫實、生動的藝術形象,追求一種平淡簡潔,講求秩序與規(guī)律的美。所以在宋人的藝術創(chuàng)作中,無論人物、花鳥、山水、樓臺等,其研究觀察事物之深入,表現(xiàn)之精確,確是前無古人的。如王居正《紡車圖》、張擇端《清明上河圖》、蘇漢臣《秋庭戲嬰圖》等等無不是極為注重“格物致知”。而且筆者個人認為,對于這些藝術作品來說,格物不僅到了致“知”,更是到了致“用”的地步。因此,就筆者看來,宋代的文化特征是充滿了對“天理”務實深微的追求和再現(xiàn),提倡一種平淡簡約寫實的理性美,同時也強調對秩序和穩(wěn)定的向往。
三 理學觀念在宋代家具中的體現(xiàn)
如前文說述,宋代理學將中國藝術遵從理性的傳統(tǒng)推到了頂點,在這種深受理學影響的藝術思想支配下,宋代整體的社會審美觀也發(fā)生了相應變化。追求天理;崇尚簡約理性以及穩(wěn)定有序的觀念在宋代家具的藝術精神內涵和工藝創(chuàng)新中上也得到了最為充分的展示。對于理學觀念在宋代家具的體現(xiàn),筆者嘗試著從格物致“用”,追求理性美,講求禮節(jié)等幾方面傾向進行分析。
格物致“用”傾向:宋代人對于家居生活有著極高品位和要求,而格物致知的精神不僅影響到宋代藝術作品,而且延伸到生活各個方面和不同層面,使得宋人對于人們日常生活起居離不開的家具也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將研究結果引用于家具的設計和制作中,并取得了革命性的的發(fā)展,使得宋代家具有了劃時代意義。在理學格物致知并致用的影響下,宋代家具完成了更符合人類工程學的垂足而坐的家具革命,使得高坐的生活方式開始在中國深入人心而流行開來,筆者跟人認為,變革是以椅子的創(chuàng)新和普及為中心的,并由此引發(fā)了一系列的連鎖反應。椅子的普及與創(chuàng)新,究其原因應該與理學的興盛和格物致知用有極為重要的關系,筆者曾研究過宋代的禪宗與私家園林,發(fā)現(xiàn)由于理學中大量吸收了禪宗思想,禪宗中盤膝打坐,盤膝參禪等修行方式被廣大宋代士人所接受。宋代文人的生活方式由此也發(fā)生了改變。因而,筆者大膽推測,宋代的椅子應該是而為了順應這種新的參禪悟道的生活方式的改變,同時很大程度受到佛教中,以胡床為前身的禪椅的啟示,由極具格物之用精神的文人雅士及能工巧匠的不斷探索和實驗下,以滿足人的使用功能為目標而產生的。例如《五山十剎圖》中所繪徑山方丈椅,就是一種宋式圈椅,方丈椅的椅背搭腦和扶手連成一個彎曲整體,椅座面為較為寬大的矩形安裝在椅座框架上,圈椅的椅背做成了與人體脊椎相適的“S”型曲線,并與座面形成一定的傾角,人坐在椅子上,后背與靠背有較大的接觸面,韌帶和肌肉就可以得到充分的休息,整體結構不僅適用于垂足而坐,而且便于修行者盤膝打坐,不僅符合人體工程學,而且體現(xiàn)出理學中禪宗生活方式對宋代椅子的影響。椅子的產生,由于其合理性與舒適性,很快被世人接受,并進行進一步探索,發(fā)展出諸如高靠背椅、低靠背椅、燈掛椅、四出頭扶手椅等等不同的形式。由于高坐椅子的普及,格物致用再次發(fā)揮力量,相應的高足桌案,高足床榻隨之而出。因此筆者認為,正是椅子的普及引發(fā)了中國人由席地而坐向垂足而坐的演化,而此后室內活動及室內陳設一改以低型床榻為中心的傳統(tǒng),轉而以高型椅具和桌案為中心。家具的種類和形制也發(fā)生相應改變,于是按不同居室家具的功能差異化的要求,賦予廳堂、書房、寢室、廚房等不同空間特定的家具。桌、椅、案、榻、柜、箱、櫥、凳、墩,以及架、臺、屏風等等應運而生,并由此相應地引起室內陳設的變化。由于在室內的視角發(fā)生了變化,需要出現(xiàn)新的陳設方式,宋代士人通過硯臺、筆架等文房器具以及香爐、賞石、花瓶等工藝品在高型家具上陳設,營造出濃濃的文化氛圍,創(chuàng)造出承續(xù)近千年的理學室內風格。而這一切,都離不開格物致用的精神。
追求理性美的傾向:正如前文所述,由于宋代理學影響,平淡簡約,質樸優(yōu)雅的理性美成為審美主導,“平淡之味”、“含蓄之意”、“拙實之格”等等成為藝術境界和審美理想的內涵。在理學影響下,宋代家具形成了追求樸質、清淡的理性美的傾向。從宋代的大量繪畫,壁畫及出土實物中看可見到的家具來看,宋代家具的簡約程度,已達到無以復減,減之即毀的地步,從而體現(xiàn)宋人以節(jié)儉質樸、簡潔素雅的審美觀念。絕大部分宋代家具都呈現(xiàn)出一種極其方正簡約的結構,多以直線部件和流暢的曲線結構交結而成,外型簡潔剛直而不失優(yōu)。線是宋代家具造型的重要元素之一。筆者認為,宋代家具吸收了中國畫用線的傳統(tǒng),善于運用線條的起伏變化和經過嚴謹推敲的精致架構組成優(yōu)美的比例,來體現(xiàn)家具的樸質美、自然美。宋代家具在裝飾上也表現(xiàn)出極其素雅的理性風格,大多家具造型沒有大面積的雕飾,只是在局部加以裝飾,求其畫龍點睛的效果,宋代家具的裝飾特點之一就是對于腿部的裝飾,桌椅腿部變化最多。對桌腿部用心裝飾,花樣很多,線條流暢舒展,簡潔優(yōu)雅。例如故宮博物館藏有的宋徽宗趙估作品《聽琴圖》中,琴桌與香幾都是簡潔的線面、香幾的桌腿上端與幾面的交角處有牙條和牙頭,這是是宋代最流行最普遍的裝飾式樣,局部點綴的裝飾使簡潔的家具造型顯得典雅秀氣。
禮教化的傾向:在儒學復興與理學構建的整個過程中,對中國文化包括藝術最緊要的影響之一,便是在新的哲學倫理基礎上重建傳統(tǒng)禮治秩序。因此,“禮”也便成為宋代理學文化的核心�!岸Y”作為一把尺子規(guī)范著人們的家居生活的行動與思想,因此宋代家具其內涵除了自然、閑適、含蓄、文雅外,還特別講求秩序和穩(wěn)定,即合乎禮儀,所欣賞的是一種工整而規(guī)范的美,筆者認為,這種禮教化傾向直接影響了宋代乃至明清家具的布局組合及設計理念上,并一直被后來的明清家具所繼承和發(fā)展。首先,宋代家具在陳設布局上非常重視對秩序和穩(wěn)定感的追求。明確的秩序感即是通過家具的布局來明確表示尊卑、貴賤、長幼、親疏等地位,區(qū)分輩份、年齡、性別等差別,讓空間布局、家具配置為倫理秩序觀念所支配。其表現(xiàn)是強調家具布局的嚴整性,強調軸線的作用:主要空間和主要家具大都位于軸線之上。次要空間和次要家具則依次分列至兩側。筆者通過對很多宋代畫作的研究還發(fā)現(xiàn)這樣的特點,宋代家具布局在強調秩序的同時也形成了室內的對稱構圖,并形成由少(主家具)到多(次家具)的序列,形成了極其穩(wěn)定的正梯形或矩形結構,凸顯禮儀秩序的穩(wěn)定和難于逾越。其次,家具之間的組合搭配要求配套并具有規(guī)范性,從很多資料中不難發(fā)現(xiàn)家具之間都有固定并具有一定規(guī)律的組合關系。如《清明上河圖》大量的桌案椅凳,《韓熙載夜宴圖》《宮樂圖》、《春燕圖》、《蠶織圖》等所反應的桌案椅凳之間的關系都說明了宋代己經大量使用組合配套的系列家具。有些家具在設計上還應用了造型、圖案、紋飾、材質等相統(tǒng)一的手法,呈現(xiàn)出配套化,規(guī)范化的趨勢。第三,宋代家具結構都是超穩(wěn)定結構,力求“百年不倒”,花紋再活潑,雕刻再繁雜,都是在一個穩(wěn)定的結構內發(fā)揮,而不是漫無目的地張揚個性,在制作中,宋代家具的用料,從最粗的地方到最細的部位,粗細變化井然有序,絲毫沒有對比過于強烈,或者變化過于劇烈的地方,猶如一首和諧而又富有節(jié)奏的詩歌,按照一定的韻律逐漸變化,充分體現(xiàn)了理學中禮教所追求的“君臣父子”的秩序感和穩(wěn)定感。筆者認為,但過多的規(guī)范和保守的禮教意識也制約了宋代家具的發(fā)展,使其顯得理智有余而熱情奔放不足。這也是現(xiàn)代設計師借鑒宋代家具時應注意的問題之一。
四 宋代家具的理學觀對現(xiàn)代家具設計的啟示
總之,宋代家具是中國古典家具成就的高峰,宋代儒家理學始終貫穿宋代家具發(fā)展的始末,宋代家具設計的理念源自于此,其設計所體現(xiàn)出的的精微內斂、清淡簡約、工整規(guī)范也正是理學的精華所在。這種理學文化精神直接影響了后代家具造型和設計,通過對宋代家具中體現(xiàn)出的理學觀念的研究,對其有意的部分如注重格物之用,重視家具實用性的態(tài)度;崇尚簡約的理性美,對穩(wěn)定與規(guī)范的追求的理學精神等等分析利用,可以作為有益的啟示,幫助設計師們設計出務實深微、清逸素雅、充滿文人理性氣息的現(xiàn)代家具。
參考文獻:
[1] 許東松:《中國家具文化》,河北美術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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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陶立等:《中國家具史圖說》,湖北美術出版社,2001年版。
[5] 田自秉:《中國工藝美術史》,知識出版社,1985年版。
[6] 鄭蘇淮:《宋代理學的興起對中國美學形態(tài)的影響》,《江西社會科學》,2006年第11期。
[7] 蔡如君:《宋元家居及裝飾研究》,南京理工大學學位論文,2007年。
[8] 趙古惠、郭厚安:《中國儒學史》,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9] 漆俠:《宋學的發(fā)展和演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作者簡介:宋繼東,男,1976—,河南開封人,碩士,講師,研究方向:藝術設計,工作單位:河南大學藝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