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對家具的認識是由視覺開始的,并通過視覺在兒童的心理上進行所謂的評價,一件家具是否能引起兒童的興趣,就要看它的造型、色彩和裝飾是否符合兒童的審美特性,是否能刺激到兒童的視覺感官。兒童在使用家具時開始對家具的功能感興趣,而兒童家具趣味性和益智性功能的實現表現在功能的可變性和對兒童的各方面的促進作用。由于色彩的趣味性和益智性前人已經進行了豐富詳細的研究,筆者在這里就不再進行闡述,本文的趣味性和益智性元素主要是應用兒童家具的造型、功能和裝飾上,具體分類如下:
2. 2.1造型
①具象造型
具象造型是客觀事物的真實寫照,比較原始的反應了自然界與社會,因此比較具有親和性與很好的自然性[36]。兒童家具的具象造型元素來源于生活情景中的人物、動物、植物等,童話故事中的人物、事物以及卡通動植物,以這類題材為造型或裝飾主題的家具,能夠培養(yǎng)兒童對社會與自然的認知。對于幼兒所熟知事物的具象造型家具,能夠很快的把他們帶入游戲的情景之中,剌激幼兒想象力的發(fā)展,滿足了幼兒生理以及心理的發(fā)展特點.
©抽象造型
抽象造型是用高度概括的手法來表現事物的特點與本質特征。抽象造型通過聯想與想象所展現,這類造型必須有生活經驗的積累,并具有高度的簡化性、概括性與豐富的聯想性[3”。根據幼兒思維由具象思維到抽象思維發(fā)展的特點,在幼兒對周圍環(huán)境有一定的了解后,抽象形態(tài)更容易激發(fā)兒童的想象力,促進兒童抽象思維的發(fā)展。抽象造型的家具造型和裝飾一般比較簡潔概括,飽滿圓潤,形象生動,引起兒童的思考和想象,如字母、數字符號、幾何形狀等。
2. 2.2功能
趣味性和益智性兒童家具集“用”、“玩”、“學”的功能于一身,“用”是它的基本功能也是物質功能,也就是家具本身的功能;“玩”是它的輔助功能,也就是家具趣味性帶來的功能;“學”是它的精神功能,即家具益智性帶來的功能。
2. 2.3裝飾
根據前文對兒童趣味性和益智性元素來源的分析,趣味性和益智性家具的裝飾元素有以下兩類:
自然裝飾元素:生活中的人物、動物、植物,生活場景、情節(jié)等
人造裝飾元素:兒童產品、童話故事、卡通動漫、民間工藝、字母、文字、符號、幾何圖形、科技產品、抽象圖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