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的布局之后,2006年8月28日,公司名稱再次變更回最初的伊春金木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
“如此安排之后,從表面上看一如從前,但實際上控制權早已悄然變化�!鼻笆鼋咏T永明的知情人士稱。
S*ST光明2007年9月7日公告:伊春金木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將持有光明集團36.9%的股權轉讓給圣泉禾實業(yè)。
圣泉禾實業(yè)投資成立于2000年10月,其前身即與S*ST光明多次發(fā)生關聯交易的伊春青峰實業(yè)有限公司,根據S*ST光明2007年年報披露可知,圣泉禾實業(yè)的實際控制人為馮永明。
據悉,上述接近馮永明的人士曾告訴媒體,像這樣由馮永明實際控制的圣泉禾實業(yè)、金木投資以及其下屬公司設立的注冊資本幾十萬元到上千萬元的公司在光明集團體系中不勝被舉�!坝械墓竟蓹嘣O計隱蔽,不是知情人絕難想象兩者之間的關系。”
身份認定
伊春市中級法院認為,被告人馮永明系伊春市委任命的國有企業(yè)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企業(yè)改制為國有控股的股份制公司后,馮永明仍是代表國有投資主體行使監(jiān)督、管理職權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被告人馮永明具備貪污罪的主體資格。
根據伊春當地法院的認定,成立于1985年的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這家中外合資企業(yè)的中方是國有,進而認定光明集團是國有企業(yè),馮永明也因此為“國有企業(yè)從事公務的人員”。
根據伊春市政府秘書長白波的說法,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是當地第一家合資公司,內資方為二輕局所屬的伊春市木制品工業(yè)公司,合資方為香港福仕企業(yè)有限公司。內資方投入的資本為木制品工業(yè)公司下設的全民所有制企業(yè)——伊春市木器家具廠的固定資產和財政借款。
但是據接近馮永明的人向媒體透露,“老馮在不同場合均提到,這筆錢應算他的個人借款�!�
黑龍江會計師事務所1995年10月24日出具的《審計報告》,關于伊春市木器家具廠的原始資金來源,是這么說的:“該企業(yè)從成立至今,沒有投資者對其投資,完全是通過借款和企業(yè)負債進行經營的�!�
伊春德信會計師事務所2004年7月28日出具的《審計報告》,結論也相同:“完全是通過借款和貸款及經營過程中形成的負債運行�!�
這兩份《審計報告》都至少說明,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沒有國有資本投入。企業(yè)向銀行和財政的借款,按照有關規(guī)定不能作為國有投資主體的投資。
據悉,有關方面曾于2010年7月12日把國家法官學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原副主任張泗漢,清華大學教授馬俊駒等專家學者請到伊春市人民銀行會議室對“馮永明是否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進行論證,專家們雖然給出了“肯定”的答案,但也留有余地:“法律意見是根據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作出的,僅供委托人有關部門決策參考……不經論證專家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此意見公開發(fā)表、公開引用�!�
根據遲夙生律師提供給本刊記者的馮永明的《刑事上訴狀》,馮永明的一個特殊身份也使他始終認為光明集團是民營企業(yè),因此他無法知道自己管理的是國有資產。他是伊春市工商聯的主委,這個職務必須非國有、非公有企業(yè)家才能擔當。而且這個職位屬于副廳級高官,是要經過省委組織部審查才能定的,由此馮永明確信光明集團為民企無疑。
產權是非
1991年,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與金龍家具公司實施成建制合并,組建了伊春光明家具集團公司。后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當時企業(yè)上市時,國家明文規(guī)定“上市公司必須要有國有股份才能上市”,因此,馮永明一度曾承認伊春市出資的部分為國有股份,但一直沒有辦正式手續(xù)。
《刑事上訴狀》顯示,時而也有為了爭取上面資金支持光明以國有形式出現,但馮永明認為那是表面形式為爭取資金而做的表面文章,不足以否定光明集團民營企業(yè)真正的性質。
根據《刑事上訴狀》,2006年12月24日曾簽署有甲方為伊春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乙方為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協議書。該協議書再一次開宗明義地表達:“為明確產權關系即性質,經甲乙雙方研究,達成如下協議……”對于這樣達成的確認協議說明之前不但馮永明無法明白光明集團性質,連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也無法明白光明集團性質是國有還是民營。
《刑事上訴狀》說,不但馮永明不知道自己經營的是否國有資產,就連一審出庭支持公訴的伊眷市檢察院也難以確認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中方資產是否國有,而且到了起訴前不久的2010年7月12日還沒有搞清楚。當天,檢察機關請了國家法官學院教授張泗漢等專家進行產權認證,“都到了這樣的時候專家們還得論證呢,馮永明一個企業(yè)領導人哪里比得上專家學者,哪里比得上刑事方面的專業(yè)人士檢察官?”
別有陰謀?
在被刑拘后,馮永明曾提出由黑龍江夙生律師事務所主任遲夙生擔任自己的辯護律師,但未能如愿。直到2010年7月,馮永明才被允許見律師,此時距他被控制,已有近兩年的時間。據悉,馮永明與遲夙生在擔任全國人大代表期間相識。
在會見律師浦志強時,馮永明說起他這兩年遭遇的刑訊逼供,不禁老淚縱橫:“我搞企業(yè)當三屆全國人大代表,聽說過刑訊但我實在想不到我會被這樣羞辱,最最讓我受不了的,是有時候要被逼著磕頭:身后邊擱倆人摁我跪地下把頭磕響才能站起身……”
2010年10月19日,在一審庭審上,馮永明堅稱曾遭到反貪局人員毒打逼供,代理律師浦志強要求法庭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但合議庭卻以“不好查”為由擱置。
據悉,馮永明在會見律師時曾稱自己遭遇“搶劫”,滅頂之災背后另有隱情:有人向他索要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的7611萬發(fā)起人股,他表示為難,因為要給就屬于行賄;再加上有關部門強占企業(yè)土地……從而導致矛盾激化。但浦志強律師也對本刊記者強調,“這也只是馮永明的一面之詞�!�
浦志強律師告訴記者,“馮永明被指控貪污約8億元,公司其他高管無一人涉案,均安然無恙,300多個證人也沒有一個出庭作證。”
更令人頗費思量的是,在馮永明被刑拘到一審宣判這兩年多的時間里,有關部門曾先后給出“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涉嫌職務侵占,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虛假出資,涉嫌挪用公款”等六七宗罪名,但一審卻多未被認定。
“他們什么都沒查清楚,就宣判了。”浦志強律師對本刊記者表示,他們現在是拿當年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包裝上市時做假的事來找麻煩�!爱敃r上市各省市是有指標的,因為上市要提供前3年的財務資料,而當時的財務又不規(guī)范,因此上市的材料都是后來補做的�!�
據悉,黑龍江省高級法院已開始二審審理此案。截至本刊截稿時,浦志強律師告訴本刊記者,目前尚未收到開庭通知。而遲夙生律師告訴記者,根據她的觀察,“他們都不想開庭了”。 馮永明因貪污等罪被判死緩后大呼冤枉,稱判決是對他的政治迫害,事情真相到底如何?
2011年6月14日,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000587,S*ST光明)發(fā)布公告稱,一天前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議案》,潛在控股股東九五投資承諾將向上市公司注入凈資產評估值不低于人民幣20億元的優(yōu)質黃金資產資源或其他符合《重組框架協議》規(guī)定條件的優(yōu)質資產。
由此,經過近3年的重組折騰后,S*ST光明將由一家家具制造企業(yè)轉身為一家黃金加工批發(fā)企業(yè)。
而另一邊,光明集團創(chuàng)始人、前董事長馮永明已“家破人亡”。2011年1月14日,黑龍江省伊春市中級法院一審作出判決,認定馮永明、馮開明、馮志明三兄弟被控貪污、侵占財產、挪用資金罪罪名成立,馮永明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馮開明和馮志明數罪并罰,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三兄弟均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全部財產。
另外,馮永明的二哥馮啟明,此前已被伊春市烏伊嶺區(q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與此同時,馮永明的妻子也被控制,他的獨生女兒馮麗嘉被羈押兩年正取保候審。
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馮永明案的辯護律師、北京市華一律師事務所律師浦志強告訴記者,馮麗嘉為美國公民,因此目前美國使領館也在密切關注此案。
在一審宣判后,馮永明大呼冤枉,稱他本人無罪,判決是有關領導干預的結果,是對他的政治迫害。
風云突變
馮永明1953年9月出生于黑龍江省綏化市,1972年從哈爾濱職業(yè)輕工學院畢業(yè)后,在伊春市五營林業(yè)局木器廠做木工學徒。1979年,馮永明當上伊春市消防器材廠廠長。上世紀80年代,他逐漸把這家瀕臨破產的小廠帶出虧損困境,并新組建了家具生產車間。
1985年12月,馮永明創(chuàng)辦了伊春市第一家中外合資生產性企業(yè)——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正是這家公司的成立,把小木匠出身的馮永明推向了大舞臺。
1995年,光明集團被第50屆國際統(tǒng)計大會中國組委會、國家統(tǒng)計局、中國科技進步評價中心授予“中國家具之王”稱號。1996年4月,光明家具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成為中國家具行業(yè)的第一家上市公司。
各種榮譽也紛至沓來。自1992年起,馮永明連續(xù)三屆擔任全國人大代表,并擔任伊春市工商業(yè)聯合會會長、市政協副主席,黑龍江省工商業(yè)聯合會副會長,也被國務院授予全國勞模稱號。2005年,他還以5億元的身家位列胡潤中國富豪榜第351位。
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浦志強律師說,馮永明勤勞能干,本是木工出身的他能把光明做成中國家具行業(yè)的第一品牌,著實不易;他的老婆是油漆工出身。
然而,風云突變。2008年9月26日,馮永明突遭警方刑拘,同年11月1日被批捕。
2008年10月12日,伊春市政府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公告,經有關部門偵查查明,馮永明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馮永明、馮麗嘉涉嫌職務侵占罪。
犯罪緣起
據伊春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馮永明利用職務便利,用其個人控制股權方式,侵吞寧津縣圣泉禾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股權合661,921,257.62元人民幣;被告人馮永明與被告人馮開明、馮志明相勾結,趁股權轉讓之機,采取隱匿資產等手段,共同貪污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合79,881,052.83元人民幣。
以上兩筆相加近8億元人民幣,即伊春市中級法院認定貪污金額的由來。
馮永明的另一代理律師、黑龍江夙生律師事務所主任遲夙生給本刊記者提供的伊春市委書記許兆君2009年1月10日在光明集團全體員工大會上的發(fā)言稿顯示,當日,許兆君說,在國有資產和民營資產在公司重大利益調整面前,馮永明沒有站穩(wěn)立場。從1995年到2008年這13年時間,光明家具每況愈下,市場萎縮創(chuàng)新少結構調整緩慢。而且在這期間,馮永明等人用了極大的精力來研究光明作為國有公司怎么轉化成民營企業(yè);逐步的勾結一些犯罪分子,把光明私自變更企業(yè)的性質和工商執(zhí)照。而且采取偷梁換柱的辦法將國有企業(yè)第一步改為集體企業(yè),第二步又逐步改成所謂的股份制企業(yè),他的最終目的就是第三步把所有的國有資本,通過從國有到集體到股份最后都量化到他個人以及他直系親屬的名下,光明人所創(chuàng)造的巨大財富,一分沒留地全部轉到了他和他直系親屬的名下。
許兆君說,在這個演變過程當中,馮永明組建了接近200家公司遍布全國各地,把所有的債務、所有的問題、所有的矛盾、所有的窟窿和債務留給伊春,把所有的優(yōu)良資產、優(yōu)良資本、現金流轉移到伊春之外。比如說,大連、河北、香港和美國。
許兆君說,而且馮永明有一個哲學:我贏利的時候我就是私有企業(yè),我虧損的時候我就是國有企業(yè)。我贏利了我一分錢不給你,歷屆市委市政府對他毫無辦法。我虧損了就是市政府不支持,省政府不支持。這樣采取種種辦法從市政府拿錢,從省政府拿錢。
“13年來……市委市政府、歷屆市委市政府一退再退一讓再讓,只要你把光明集團維持下去,哪怕是茍延殘喘誰也不愿意捅這個窟窿,誰也不愿意碰這個人,誰也不愿意捅這個馬蜂窩。所以每況愈下……”許兆君說。
他說,歷史發(fā)展到今天也就是2008年9月份左右,把他們推到了歷史的風口浪尖,“我們還可以讓,繼續(xù)維持馮永明的統(tǒng)治……但是沒有時間了,光明股票3年虧損馬上下市,光明股票下市之后,將是繼阿鋼、佳紙、齊鋼、蠟筆、秋林下市之后的第六個下市黑龍江企業(yè)……省委省政府著急、市委市政府著急、全體光明人著急,馮永明抱著一條,你要股改,你就按著我的思路股改,要不然我堅決不同意,我寧可光明下市魚死網破,我也不讓你股改�!�
許兆君說,市委市政府退到了最后、退到了河邊、退到了懸崖絕壁,再退就是萬丈深淵。
于是,毅然出擊。
資本挪移
在馮永明2008年9月被刑拘后,曾有伊春市委干部對媒體透露,馮永明為將有效資產的控股權轉變到個人控股公司名下,虛設了上百家公司,“轉移過程、名目、結構十分復雜。”
有媒體曾引用接近馮永明的知情人士的話透露,馮永明用來實現資產轉移的主力平臺是圣泉禾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圣泉禾實業(yè)”)和連云港金木投資兩個公司。
在馮永明被刑拘之前,S*ST光明的第一大股東光明集團,幾經股權轉換及更名,其國有性質已經變?yōu)榧w所有。光明集團的股權結構為:圣泉禾實業(yè)持股39.2%;伊春金木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自然人合計占注冊資本的60.8%。之前,伊春市政府委托光明集團建筑安裝有限公司(下稱“光明建安”)持有上市公司36.9%的股權已經悄然發(fā)生改變。
事情還要追溯到2002年,光明建安于當年更名為伊春金木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10萬元,后該公司幾經更名和股權變動,馮永明將所持96.74%的股份倒給了圣泉禾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在完成一系
“如此安排之后,從表面上看一如從前,但實際上控制權早已悄然變化�!鼻笆鼋咏T永明的知情人士稱。
S*ST光明2007年9月7日公告:伊春金木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將持有光明集團36.9%的股權轉讓給圣泉禾實業(yè)。
圣泉禾實業(yè)投資成立于2000年10月,其前身即與S*ST光明多次發(fā)生關聯交易的伊春青峰實業(yè)有限公司,根據S*ST光明2007年年報披露可知,圣泉禾實業(yè)的實際控制人為馮永明。
據悉,上述接近馮永明的人士曾告訴媒體,像這樣由馮永明實際控制的圣泉禾實業(yè)、金木投資以及其下屬公司設立的注冊資本幾十萬元到上千萬元的公司在光明集團體系中不勝被舉�!坝械墓竟蓹嘣O計隱蔽,不是知情人絕難想象兩者之間的關系。”
身份認定
伊春市中級法院認為,被告人馮永明系伊春市委任命的國有企業(yè)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企業(yè)改制為國有控股的股份制公司后,馮永明仍是代表國有投資主體行使監(jiān)督、管理職權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被告人馮永明具備貪污罪的主體資格。
根據伊春當地法院的認定,成立于1985年的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這家中外合資企業(yè)的中方是國有,進而認定光明集團是國有企業(yè),馮永明也因此為“國有企業(yè)從事公務的人員”。
根據伊春市政府秘書長白波的說法,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是當地第一家合資公司,內資方為二輕局所屬的伊春市木制品工業(yè)公司,合資方為香港福仕企業(yè)有限公司。內資方投入的資本為木制品工業(yè)公司下設的全民所有制企業(yè)——伊春市木器家具廠的固定資產和財政借款。
但是據接近馮永明的人向媒體透露,“老馮在不同場合均提到,這筆錢應算他的個人借款�!�
黑龍江會計師事務所1995年10月24日出具的《審計報告》,關于伊春市木器家具廠的原始資金來源,是這么說的:“該企業(yè)從成立至今,沒有投資者對其投資,完全是通過借款和企業(yè)負債進行經營的�!�
伊春德信會計師事務所2004年7月28日出具的《審計報告》,結論也相同:“完全是通過借款和貸款及經營過程中形成的負債運行�!�
這兩份《審計報告》都至少說明,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沒有國有資本投入。企業(yè)向銀行和財政的借款,按照有關規(guī)定不能作為國有投資主體的投資。
據悉,有關方面曾于2010年7月12日把國家法官學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原副主任張泗漢,清華大學教授馬俊駒等專家學者請到伊春市人民銀行會議室對“馮永明是否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進行論證,專家們雖然給出了“肯定”的答案,但也留有余地:“法律意見是根據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作出的,僅供委托人有關部門決策參考……不經論證專家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此意見公開發(fā)表、公開引用�!�
根據遲夙生律師提供給本刊記者的馮永明的《刑事上訴狀》,馮永明的一個特殊身份也使他始終認為光明集團是民營企業(yè),因此他無法知道自己管理的是國有資產。他是伊春市工商聯的主委,這個職務必須非國有、非公有企業(yè)家才能擔當。而且這個職位屬于副廳級高官,是要經過省委組織部審查才能定的,由此馮永明確信光明集團為民企無疑。
產權是非
1991年,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與金龍家具公司實施成建制合并,組建了伊春光明家具集團公司。后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當時企業(yè)上市時,國家明文規(guī)定“上市公司必須要有國有股份才能上市”,因此,馮永明一度曾承認伊春市出資的部分為國有股份,但一直沒有辦正式手續(xù)。
《刑事上訴狀》顯示,時而也有為了爭取上面資金支持光明以國有形式出現,但馮永明認為那是表面形式為爭取資金而做的表面文章,不足以否定光明集團民營企業(yè)真正的性質。
根據《刑事上訴狀》,2006年12月24日曾簽署有甲方為伊春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乙方為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協議書。該協議書再一次開宗明義地表達:“為明確產權關系即性質,經甲乙雙方研究,達成如下協議……”對于這樣達成的確認協議說明之前不但馮永明無法明白光明集團性質,連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也無法明白光明集團性質是國有還是民營。
《刑事上訴狀》說,不但馮永明不知道自己經營的是否國有資產,就連一審出庭支持公訴的伊眷市檢察院也難以確認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中方資產是否國有,而且到了起訴前不久的2010年7月12日還沒有搞清楚。當天,檢察機關請了國家法官學院教授張泗漢等專家進行產權認證,“都到了這樣的時候專家們還得論證呢,馮永明一個企業(yè)領導人哪里比得上專家學者,哪里比得上刑事方面的專業(yè)人士檢察官?”
別有陰謀?
在被刑拘后,馮永明曾提出由黑龍江夙生律師事務所主任遲夙生擔任自己的辯護律師,但未能如愿。直到2010年7月,馮永明才被允許見律師,此時距他被控制,已有近兩年的時間。據悉,馮永明與遲夙生在擔任全國人大代表期間相識。
在會見律師浦志強時,馮永明說起他這兩年遭遇的刑訊逼供,不禁老淚縱橫:“我搞企業(yè)當三屆全國人大代表,聽說過刑訊但我實在想不到我會被這樣羞辱,最最讓我受不了的,是有時候要被逼著磕頭:身后邊擱倆人摁我跪地下把頭磕響才能站起身……”
2010年10月19日,在一審庭審上,馮永明堅稱曾遭到反貪局人員毒打逼供,代理律師浦志強要求法庭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但合議庭卻以“不好查”為由擱置。
據悉,馮永明在會見律師時曾稱自己遭遇“搶劫”,滅頂之災背后另有隱情:有人向他索要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的7611萬發(fā)起人股,他表示為難,因為要給就屬于行賄;再加上有關部門強占企業(yè)土地……從而導致矛盾激化。但浦志強律師也對本刊記者強調,“這也只是馮永明的一面之詞�!�
浦志強律師告訴記者,“馮永明被指控貪污約8億元,公司其他高管無一人涉案,均安然無恙,300多個證人也沒有一個出庭作證。”
更令人頗費思量的是,在馮永明被刑拘到一審宣判這兩年多的時間里,有關部門曾先后給出“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涉嫌職務侵占,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虛假出資,涉嫌挪用公款”等六七宗罪名,但一審卻多未被認定。
“他們什么都沒查清楚,就宣判了。”浦志強律師對本刊記者表示,他們現在是拿當年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包裝上市時做假的事來找麻煩�!爱敃r上市各省市是有指標的,因為上市要提供前3年的財務資料,而當時的財務又不規(guī)范,因此上市的材料都是后來補做的�!�
據悉,黑龍江省高級法院已開始二審審理此案。截至本刊截稿時,浦志強律師告訴本刊記者,目前尚未收到開庭通知。而遲夙生律師告訴記者,根據她的觀察,“他們都不想開庭了”。 馮永明因貪污等罪被判死緩后大呼冤枉,稱判決是對他的政治迫害,事情真相到底如何?
2011年6月14日,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000587,S*ST光明)發(fā)布公告稱,一天前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議案》,潛在控股股東九五投資承諾將向上市公司注入凈資產評估值不低于人民幣20億元的優(yōu)質黃金資產資源或其他符合《重組框架協議》規(guī)定條件的優(yōu)質資產。
由此,經過近3年的重組折騰后,S*ST光明將由一家家具制造企業(yè)轉身為一家黃金加工批發(fā)企業(yè)。
而另一邊,光明集團創(chuàng)始人、前董事長馮永明已“家破人亡”。2011年1月14日,黑龍江省伊春市中級法院一審作出判決,認定馮永明、馮開明、馮志明三兄弟被控貪污、侵占財產、挪用資金罪罪名成立,馮永明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馮開明和馮志明數罪并罰,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三兄弟均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全部財產。
另外,馮永明的二哥馮啟明,此前已被伊春市烏伊嶺區(q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與此同時,馮永明的妻子也被控制,他的獨生女兒馮麗嘉被羈押兩年正取保候審。
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馮永明案的辯護律師、北京市華一律師事務所律師浦志強告訴記者,馮麗嘉為美國公民,因此目前美國使領館也在密切關注此案。
在一審宣判后,馮永明大呼冤枉,稱他本人無罪,判決是有關領導干預的結果,是對他的政治迫害。
風云突變
馮永明1953年9月出生于黑龍江省綏化市,1972年從哈爾濱職業(yè)輕工學院畢業(yè)后,在伊春市五營林業(yè)局木器廠做木工學徒。1979年,馮永明當上伊春市消防器材廠廠長。上世紀80年代,他逐漸把這家瀕臨破產的小廠帶出虧損困境,并新組建了家具生產車間。
1985年12月,馮永明創(chuàng)辦了伊春市第一家中外合資生產性企業(yè)——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正是這家公司的成立,把小木匠出身的馮永明推向了大舞臺。
1995年,光明集團被第50屆國際統(tǒng)計大會中國組委會、國家統(tǒng)計局、中國科技進步評價中心授予“中國家具之王”稱號。1996年4月,光明家具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成為中國家具行業(yè)的第一家上市公司。
各種榮譽也紛至沓來。自1992年起,馮永明連續(xù)三屆擔任全國人大代表,并擔任伊春市工商業(yè)聯合會會長、市政協副主席,黑龍江省工商業(yè)聯合會副會長,也被國務院授予全國勞模稱號。2005年,他還以5億元的身家位列胡潤中國富豪榜第351位。
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浦志強律師說,馮永明勤勞能干,本是木工出身的他能把光明做成中國家具行業(yè)的第一品牌,著實不易;他的老婆是油漆工出身。
然而,風云突變。2008年9月26日,馮永明突遭警方刑拘,同年11月1日被批捕。
2008年10月12日,伊春市政府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公告,經有關部門偵查查明,馮永明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馮永明、馮麗嘉涉嫌職務侵占罪。
犯罪緣起
據伊春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馮永明利用職務便利,用其個人控制股權方式,侵吞寧津縣圣泉禾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股權合661,921,257.62元人民幣;被告人馮永明與被告人馮開明、馮志明相勾結,趁股權轉讓之機,采取隱匿資產等手段,共同貪污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合79,881,052.83元人民幣。
以上兩筆相加近8億元人民幣,即伊春市中級法院認定貪污金額的由來。
馮永明的另一代理律師、黑龍江夙生律師事務所主任遲夙生給本刊記者提供的伊春市委書記許兆君2009年1月10日在光明集團全體員工大會上的發(fā)言稿顯示,當日,許兆君說,在國有資產和民營資產在公司重大利益調整面前,馮永明沒有站穩(wěn)立場。從1995年到2008年這13年時間,光明家具每況愈下,市場萎縮創(chuàng)新少結構調整緩慢。而且在這期間,馮永明等人用了極大的精力來研究光明作為國有公司怎么轉化成民營企業(yè);逐步的勾結一些犯罪分子,把光明私自變更企業(yè)的性質和工商執(zhí)照。而且采取偷梁換柱的辦法將國有企業(yè)第一步改為集體企業(yè),第二步又逐步改成所謂的股份制企業(yè),他的最終目的就是第三步把所有的國有資本,通過從國有到集體到股份最后都量化到他個人以及他直系親屬的名下,光明人所創(chuàng)造的巨大財富,一分沒留地全部轉到了他和他直系親屬的名下。
許兆君說,在這個演變過程當中,馮永明組建了接近200家公司遍布全國各地,把所有的債務、所有的問題、所有的矛盾、所有的窟窿和債務留給伊春,把所有的優(yōu)良資產、優(yōu)良資本、現金流轉移到伊春之外。比如說,大連、河北、香港和美國。
許兆君說,而且馮永明有一個哲學:我贏利的時候我就是私有企業(yè),我虧損的時候我就是國有企業(yè)。我贏利了我一分錢不給你,歷屆市委市政府對他毫無辦法。我虧損了就是市政府不支持,省政府不支持。這樣采取種種辦法從市政府拿錢,從省政府拿錢。
“13年來……市委市政府、歷屆市委市政府一退再退一讓再讓,只要你把光明集團維持下去,哪怕是茍延殘喘誰也不愿意捅這個窟窿,誰也不愿意碰這個人,誰也不愿意捅這個馬蜂窩。所以每況愈下……”許兆君說。
他說,歷史發(fā)展到今天也就是2008年9月份左右,把他們推到了歷史的風口浪尖,“我們還可以讓,繼續(xù)維持馮永明的統(tǒng)治……但是沒有時間了,光明股票3年虧損馬上下市,光明股票下市之后,將是繼阿鋼、佳紙、齊鋼、蠟筆、秋林下市之后的第六個下市黑龍江企業(yè)……省委省政府著急、市委市政府著急、全體光明人著急,馮永明抱著一條,你要股改,你就按著我的思路股改,要不然我堅決不同意,我寧可光明下市魚死網破,我也不讓你股改�!�
許兆君說,市委市政府退到了最后、退到了河邊、退到了懸崖絕壁,再退就是萬丈深淵。
于是,毅然出擊。
資本挪移
在馮永明2008年9月被刑拘后,曾有伊春市委干部對媒體透露,馮永明為將有效資產的控股權轉變到個人控股公司名下,虛設了上百家公司,“轉移過程、名目、結構十分復雜。”
有媒體曾引用接近馮永明的知情人士的話透露,馮永明用來實現資產轉移的主力平臺是圣泉禾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圣泉禾實業(yè)”)和連云港金木投資兩個公司。
在馮永明被刑拘之前,S*ST光明的第一大股東光明集團,幾經股權轉換及更名,其國有性質已經變?yōu)榧w所有。光明集團的股權結構為:圣泉禾實業(yè)持股39.2%;伊春金木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自然人合計占注冊資本的60.8%。之前,伊春市政府委托光明集團建筑安裝有限公司(下稱“光明建安”)持有上市公司36.9%的股權已經悄然發(fā)生改變。
事情還要追溯到2002年,光明建安于當年更名為伊春金木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10萬元,后該公司幾經更名和股權變動,馮永明將所持96.74%的股份倒給了圣泉禾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在完成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