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家和地方政府針對某個企業(yè)的產(chǎn)權爭議,多少年來,早已老生常談�;珵樗剑蛘呤諝w國有,兩種不同結局,都各自上演過N遍。游戲規(guī)則有多少迷宮和漏洞,人性深處有多少貪婪和盤算,歷史和現(xiàn)實有多少說不清道不明的彎彎繞繞,就算把這些統(tǒng)統(tǒng)考量在內,馮永明和伊春市政府,關于光明家具產(chǎn)權的較量,可能的家破人亡程度,還是罕見到讓人觸目驚心:
馮氏兄弟四人,馮永明一審獲刑死緩,其他三人獲16年至無期徒刑不等。馮氏兄弟上訴,指政府“搶劫”;政府方面直陳:馮氏可恨,贏利時是私有企業(yè),虧損時就變成國有企業(yè);歷屆市政府對馮永明一再退讓,直到再退就是萬丈深淵時,才“毅然出擊”,對馮氏兄弟提起法律程序。
從小木匠到“中國家具大王”,從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勞模、省工商聯(lián)副主席走到股權貪污8億被判死緩,“紅頂”到“滅頂”,“光明”到黑暗,這中間到底有多少故事?馮永明的人生慘劇中,到底背負了幾十年來多少中國企業(yè)家們共有的命運陰影?
在S*ST光明“新生”之際,它的前實際控制人、“家具大王”馮永明卻瀕臨生死關頭。曾經(jīng)叱咤風云的“紅頂商人”馮永明,究竟怎么了?
2011年7月6日14時,S*ST光明股東大會如期舉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毫無意外地獲得通過。S*ST光明的大股東由光明集團變成深圳九五投資有限公司為時不遠,中國家具行業(yè)第一家上市公司將華麗轉身為黃金股。
就在S*ST光明獲得新生之際,其前實際控制人、“家具大王”馮永明卻瀕臨生死關頭。
2011年1月14日,伊春市中級法院宣判,馮永明犯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馮永明不服判決,努力上訴,但形勢并不樂觀。
“9·25事件”
2008年9月25日中午,馮永明在家中吃完午飯,拎著包急急忙忙出了門,從此再也沒有回來。
時隔近三年,馮永明的妻子李亞清仍然清楚地記得那天的細節(jié)。她說:“那天下午大約四點多鐘,他給我打電話說要去哈爾濱出差,晚上不回來了�!�
當晚7點左右,李亞清讓女兒馮麗嘉給馮永明打電話,詢問是否平安到達,卻發(fā)現(xiàn)他已關機。9點鐘,馮麗嘉又打了一遍電話,還是無法撥通。母女二人當時并未太在意。
10點多,李亞清正準備睡覺,突然聽見鑰匙開門的聲音�!昂衾惨幌�,進來五六個人,有的穿警服,有的穿便服�!�
李亞清聽到“有事需要你們配合調查”這句話時,才意識到:馮永明出事了!
來人迅速控制了李亞清,又沖進了馮麗嘉的房間。馮麗嘉哭喊著大叫:“你們出去,讓我穿上衣服!”
“孩子,別哭,趕緊穿衣服,你爸出事了!”李亞清喊。
隨后,母女二人分別被送上警車,押到了公安局。
這時,馮永明也被關押在公安局。卷宗資料顯示,馮永明被拘傳的準確時間是2008年9月25日17時,第一次訊問結束是9月26日凌晨4時左右。
這就是震驚伊春的“9·25事件”。
李亞清說:“我們后來才知道,那天他在一個高速公路的收費路口被抓走。”
卷宗顯示,早在2008年9月14日,伊春市委就給伊春市公安局、伊春市檢察院下發(fā)了“交辦函”:“馮永明有侵吞巨額國有資產(chǎn)等重大問題”,責令組成專案組,依法調查處理。
2008年10月6日,S*ST光明發(fā)布關于實際控制人馮永明被依法刑事拘留的公告;10月9日,有關部門宣布,專案組已全面進駐S*ST光明與光明集團的聯(lián)合辦公樓。
10月12日,伊春市政府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經(jīng)有關部門偵查查明,馮永明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虛假出資、抽逃出資、職務侵占四項罪名。
11月1日,馮永明被正式批準逮捕。
風光的過去
1953年出生的馮永明,二十歲時成為伊春五星木器廠的學徒工。聰明好學的他很快便習得一手好木匠活,從此與家具結下不解之緣。
1979年,馮永明當上伊春市消防器材廠廠長。他頭腦活絡,利用“梯子廠”的車間組織生產(chǎn)家具,并將家具生意做得紅紅火火,幾年后便帶領這家瀕臨破產(chǎn)的企業(yè)走出虧損。
1985年,馮永明設立的伊春木制品工業(yè)公司與福仕(香港)企業(yè)有限公司共同出資組建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其中港方投資280萬人民幣,中方出資340萬元,中方持股55%,港方持股45%,馮永明擔任副總經(jīng)理。
幾經(jīng)周折,當初的合資企業(yè)發(fā)展為以家具制造為主業(yè)的光明集團。1995年,光明集團被第50屆國際統(tǒng)計大會中國組委會、國家統(tǒng)計局、中國科技進步評價中心授予“中國家具之王”稱號。“伊春光明,深情款款”的廣告詞成為伊春的一張名片。
1996年4月,光明家具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成為中國家具行業(yè)的第一家上市公司。2004年,世界權威機構評審發(fā)布的《中國500最具價值品牌》顯示,光明家具位列中國家具行業(yè)第一位。
光明集團的官方數(shù)字顯示:公司輝煌時期曾擁有資產(chǎn)總額37.6億元,累計實現(xiàn)產(chǎn)值40億元,利潤4.2億元,產(chǎn)品遍布中國、日本、美國、瑞典、韓國、新加坡等十幾個國家和地區(qū)。
自1992年起,馮永明連續(xù)三屆擔任全國人大代表,并擔任伊春市工商聯(lián)合會會長、市政協(xié)副主席,黑龍江省工商聯(lián)合會副會長,被國務院授予全國勞模稱號。2005年,他還以5億元的身家位列胡潤中國富豪榜第351位。
2009年1月10日光明集團全體員工大會上,時任伊春市委書記的許兆君如此評價身處看守所的馮永明:“從1985年到1995年,馮永明帶領這個班子,可以說是勵精圖治,艱苦奮斗,想盡辦法開拓市場,打出光明這個品牌,創(chuàng)造出光明的優(yōu)質家具,貢獻是不可磨滅的�!�
心有余悸
馮永明的無限風光,在2008年9月25日這一天戛然而止。不僅他本人淪為了階下囚,他的三個兄弟也相繼鋃鐺入獄。
2008年10月12日,馮永明的四弟馮志明被刑事拘留。10月28日,馮永明的大哥馮開明被刑拘。2011年1月14日,伊春市中院認定馮開明、馮志明與馮永明共同貪污公司股權合7988萬余元。馮開明單獨和伙同貪污公司財產(chǎn)1000萬元,馮志明單獨和伙同貪污公司財產(chǎn)1400萬元,判馮志明、馮開明二人犯貪污罪、職務侵占罪,判處無期徒刑,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2010年10月29日,馮永明的二哥馮啟明被刑拘。2010年11月4日,馮啟明被伊春市烏伊嶺區(qū)法院判犯貪污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8年。2011年5月18日,法院改判為犯職務侵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
馮氏兄弟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案件目前正處于二審中。
除了馮氏兄弟之外,馮永明的妻子、女兒也曾一度失去自由。
2008年9月25日當晚,李亞清和馮麗嘉被帶到公安局。幾天后,李亞清被實行監(jiān)視居住。2009年3月,李亞清恢復自由,但是2010年5月,她再次被實行“監(jiān)視居住”,兩個月后才重獲自由。
因涉嫌與馮永明共同貪污公司財產(chǎn)12萬余元,馮麗嘉于2008年9月26日被正式刑事拘留。2010年11月5日才被取保候審。
馮麗嘉說:“看守所太潮濕,導致我經(jīng)期紊亂,我曾經(jīng)停經(jīng)半年多。再加上驚嚇過度,我還患上了輕微的心臟病。出來后,男朋友也與我分手了。”
馮麗嘉如今每天都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艾F(xiàn)在還經(jīng)常有人給我打電話詢問情況,所以(我)不敢在電話里說什么�!�
李亞清也心有余悸:“每到一個地方,我就換一張手機卡,這兩年多來,我已經(jīng)換了幾十張電話卡�!�
未知的結果
2010年10月19日,馮永明案開庭審理。在長達8天的庭審中,馮永明聲稱曾遭刑訊逼供。多位旁聽者證實,馮永明數(shù)次當眾脫衣展示傷口,均被阻止。
馮永明聘請律師也一波三折。2009年9月27日,林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喜秋被委托代理相關事宜,上面有“李亞清”的簽名。但李亞清否認簽名:“我從來沒有見過鄭喜秋,到現(xiàn)在我也不認識鄭喜秋,我都不知道他長什么樣!”
受馮永明家屬委托擔任辯護律師的遲夙生說,她曾多次請求會見馮永明,長期未獲批準。直到2010年7月,她才如愿見到了馮永明,此時距馮永明被捕已近兩年。
2011年1月14日,伊春市中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馮永明貪污國有控股公司股權合7億余元,伙同他人共同貪污國有控股公司股權合7988萬余元,貪污公司財產(chǎn)1100余萬元,判其犯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此前曾公布的馮永明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虛假出資、抽逃出資、職務侵占等罪名,查了兩年多,形成670本卷宗后,卻沒有一項認定。
判決書中所指的“貪污國有控股公司股權合7億余元”,在馮永明被捕后的2008年12月12日,已經(jīng)通過法院“民事調解”,“給付”了伊春市國資委。
而“貪污國有控股公司股權合7988萬元”一項,來源于企業(yè)間的股權轉讓。2003年,馮永明將大連工貿公司75%的股權(原始投資額1875萬元),協(xié)議轉讓給馮開明、馮志明等為主要出資人的大連春濱家具有限公司。2004年7月,按遼寧宏信資產(chǎn)評估公司的評估,大連工貿公司75%的股權以2003年6月30日為基準日,價格是4865萬元,這筆錢由大連春濱家具有限公司陸續(xù)以頂賬、付款等方式支付。有關方面聘請的遼寧東方陽光資產(chǎn)評估有限公司,以2007年3月31日為基準日,評估大連工貿公司75%的股權價值為1.29億,扣除已經(jīng)支付的4865萬元,差價7988萬元即為馮氏三兄弟“共同貪污”。
馮永明的辯護律師認為,遼寧東方陽光資產(chǎn)評估有限公司不在司法部統(tǒng)一編制和公告的《國家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名冊》中,因此,其鑒定資質存疑。
馮永明的另一位辯護律師浦志強說,馮永明告訴他,有人曾經(jīng)向他索要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的7611萬發(fā)起人股,被他拒絕,加上有關部門強占企業(yè)土地,導致矛盾激化。
關于“強占土地”之事,一位不愿具名的光明集團前高管對本刊記者稱:“因為當時有關部門要征用光明集團旗下公司的土地,但給予的補償達不到補償標準,公司拒絕拆遷,導致有關部門的項目停工長達一年多�!�
如今,馮永明正在艱難地上訴,他在寫給妻子的信中說:“千萬不要花錢撈我,要相信法律的公平正義!”
律師遲夙生最近一次見到馮永明,是在2011年6月17日。她描述說,此時的馮永明已經(jīng)頭發(fā)斑白,身材消瘦。
遲夙生的助理已經(jīng)于7月4日將辯護詞提交給黑龍江省高級法院。但遲夙生對結果并不樂觀,她說:“他們(法院)不想開庭了�!�
7月6日,參與一審審理此案的劉玉成法官以“案件正在二審”為由拒絕了本刊記者的采訪。
等待馮永明的究竟是什么,目前仍然難以確定。